保定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保定大学

[切换城市]
保定站> 保定教育> 保定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信息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英文名: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简称:“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华电”,“NCEPU” 所在地:保定 院校代码:10079 类型:理工类/工科类/211/考研院校

211工程985工程自主招生教育部直属院校卓越计划111计划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6-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北京校部办学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保定校区办学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华电路689号。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第三条  颁发证书: 学校为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专业分配结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第十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类中,外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学类由于专业类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除浙江、上海等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外,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无排序原则,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对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执行。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进档后的录取办法依照第十四条,若考生分数、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参照等级,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A、A+B+、AB+、B+B+。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或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第十七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第十八条  录取时,无往届生和应届生限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时请谨慎,在专业分流时不建议选择以上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保定校区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和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第二十二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自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华侨港澳台学生和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北京校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邮编:102206电话:010-61773377  本科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E-mail:zsb@ncepu.edu.cn保定校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邮编:071003电话:0312-7523164    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E-mail:ncepu_zs@163.com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北京校部办学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保定校区办学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大学,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第三条  颁发证书:学校为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专业分配结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第十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类中,外国语言文学类限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学类由于专业类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除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外,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对浙江省、山东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专业类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进档后的录取办法依照第十四条,若考生分数、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参照等级,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A、A+B+、AB+、B+B+。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第十七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安排专业录取。第十八条  录取时,无往届生和应届生限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器人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时请谨慎,在专业分流时不建议选择以上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保定校区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和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第二十二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华侨港澳台学生和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北京校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邮编:102206电话:010-61773377本科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E-mail:zsb@ncepu.edu.cn保定校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邮编:071003电话:0312-7523164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E-mail:bdzsb@ncepu.edu.cn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7年产品设计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2017-01-16
为做好2017年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产品设计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一、学校基本信息华北电力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学校创建于1958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专业设置齐全,教学、科研条件完备,博士、硕士与本科教育层次兼备,以工为主,兼有理、文、经、管、法等多个学科门类,具有鲜明特色,面向社会服务的多科性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保定市北倚首都北京,东临天津,南近石家庄,是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地处京津冀核心腹地,有高铁、高速公路、铁路相连,交通便利,信息通畅。二、招生专业:产品设计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产品设计相关的文化、艺术、工程制造领域的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产品设计能力、视觉设计能力、设计表现能力、软件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能对产品进行合理的改进性设计和开发性设计,具备良好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人才。主修课程:平面与立体构成、设计色彩、设计表现技法、计算机辅助平面设计、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Rhino产品建模与渲染、设计材料与成型工艺、设计调研与消费心理、图形设计、字体版式与标志设计、产品改良设计、创意产品设计、家具设计、玩具设计、环境设施设计、设计管理等。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设计工作。三、招生情况招生地区: 河北省、山东省招生计划: 河北省、山东省各19人,文理兼收学 制: 四年学 费: 8500元/年四、报考条件1.符合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报考条件,且通过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统考的高中毕业生;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和考试;2.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非色盲、色弱;3.热爱设计事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五、专业考试1.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两科,每科100分,总分200分。2.报名、考试安排河北省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8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试时间:2017年2月10日报名考试地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高新区信工路18号)山东省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19日,2月3日-12日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里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art;考试前2天,考生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报办法详见报名网站。考试时间:2017年2月16日考试地点:青岛,考场见准考证六、录取要求及录取规则1.我校于2017年4月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测试结果,同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考生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2.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3.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我校接受其生源所在省投档;4.我校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按照“文理兼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河北省、山东省考生分别录取;5. 河北省根据实际报考我校的艺术文、艺术理考生数量确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比例。七、监督机制1.我校在艺术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考我校,我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如发现新生身体条件、专业水平不符合录取标准或报考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报其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71003咨询电话:0312-7523164学校网址: http://202.206.208.40/zs电子信箱:ncepu_zs@163.com九、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1月详情
华北电力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6-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教育部与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大学,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第三条  颁发证书: 学校为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七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专业分配结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类中,外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学类由于专业类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无排序原则,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对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执行。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含)以上,进档后的录取办法依照第十五条,若考生分数、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参照等级,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A。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或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第十八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第十九条  录取时,无往届生和应届生限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时请谨慎,在专业分流时不建议选择以上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保定校区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和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第二十三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自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北京校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邮编:102206电话:010-61773377  61773020(传真)本科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E-mail:zsb@ncepu.edu.cn保定校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邮编:071003电话:0312-7523164    0312-7525336(传真)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E-mail:ncepu_zs@163.com第二十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6-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北京校部办学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保定校区办学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华电路689号。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是教育部与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大学,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第三条  颁发证书: 学校为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专业分配结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第十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类中,外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学类由于专业类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无排序原则,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对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执行。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进档后的录取办法依照第十四条,若考生分数、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参照等级,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A、A+B+、AB+、B+B+。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或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第十七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第十八条  录取时,无往届生和应届生限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时请谨慎,在专业分流时不建议选择以上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保定校区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和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第二十二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自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北京校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邮编:102206电话:010-61773377  61773020(传真)本科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E-mail:zsb@ncepu.edu.cn保定校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邮编:071003电话:0312-7523164    0312-7525336(传真)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E-mail:ncepu_zs@163.com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19-04-16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要求,2019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一、招生对象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有关省(区、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二、招生形式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考,两地考核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三、招生计划及专业2019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即:北京校部58人,保定校区65人。招生专业类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专业类目录为准,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类。招生专业类及专业对应表详见附件。四、报名条件考生报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品学兼优且对所报考的专业类及相关学科具有浓厚兴趣。五、申请程序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其它报名方式无效。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25日。2、需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1)《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的内容应包括考生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500-2000字;(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高中阶段参加社会活动以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相关材料;(4)在“所报志愿的附加要求”中,考生务必扫描或拍照上传以下三项材料:①连续三年并实际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②考生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考生户籍证明材料),要求能证明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③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3、考生“确认志愿”前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志愿”,并按系统提示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页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再“上传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材料”时,即为完成报名。4、考生所在中学要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考生提交的上述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未按本简章及报名平台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5、申请材料无需邮寄。六、选拔程序1、材料初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招生、培养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制订审核工作办法,加强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工作组采取随机审核及多名专家“背靠背”分别独立审核、复核等方式,择优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并于5月底前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考核资格。2、考核考核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核时间:2019年6月15日-17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考察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综合应用,笔试科目为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数学、语文。浙江省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面试: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理想信念、价值观、综合素质能力为主。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参加考核者视为放弃资格。3、资格认定学校根据考核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结合考生生源地及报考专业类择优确定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类,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4、优惠政策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即可被录取到其入选专业类。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七、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根据各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写入选专业类。高考录取时将通过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对符合志愿填报要求、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录取。对于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八、监督机制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人员和考核专家,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2、初审合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3、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4、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北京校部)、bdjwb@ncepu.edu.cn(保定校区)。5、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九、联系方式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联系电话:010-61773377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联系电话:0312-7523164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附件: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及所含专业表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4月附件:   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及所含专业表序号招生专业类名称招生科类招生地点及所含专业类所属院系北京校部保定校区1电气类理工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农业工程类理工类———农业电气化3电子信息类理工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4能源动力类(能动)理工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5机械类理工类机械工程机械工程(输电线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6材料类理工类材料科学与工程———7土木类理工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8工业工程类理工类———工业工程9自动化类理工类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10计算机类理工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11工商管理类文理兼招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会计学经济与管理学院12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理工类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造价、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3经济学类理工类经济学、金融学经济学14能源动力类(新能源)理工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可再生能源学院15水利类理工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16核工程类理工类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科学与工程学院17法学类文史类法学法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18公共管理类文史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广告学、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19数学类理工类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学院20物理学类理工类应用物理学应用物理学21外国语言文学类文史类英语、翻译英语、翻译外国语学院22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理工类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备注:2019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涉及22个专业类(其中:北京校部20个专业类、保定校区18个专业类)。其中,工商管理类文理兼招,法学类、公共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他专业类招收理工类考生。浙江考生只能报考我校2019年在浙江有招生计划的专业类,且须符合其选考科目要求。  详情
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2018-03-22
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一、领导机构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二、招生形式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三、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其中北京校部计划不超过145人、保定校区计划不超过163人。四、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1.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3.高中阶段具有其他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五、申请程序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并按照报名平台的填报要求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其它报名方式无效。2、需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1)《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的内容应包括考生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500--2000字;(2)高中阶段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高中阶段其他能证明考生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材料;(4)考生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平台,其中材料(1)和(3)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无误后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且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未按本简章及报名平台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3、考生“确认志愿”前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再“上传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材料”时,即为完成报名。4、申请材料无需邮寄。六、选拔程序1、材料初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招生、培养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制订审核工作办法,加强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工作组采取随机审核及多人审核等方式,择优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考生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可优先获得测试资格: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2、测试及入选名单确定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主要考察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综合应用,笔试科目为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数学、语文。浙江省、上海市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面试: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理想信念、价值观、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为主。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并结合生源分布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录取优惠分值,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七、录取办法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名称、招生地点、名额分配及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专业类。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可报考的专业类及其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以及对应的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组别招生专业类名称招生地点拟录取人数不超过专业类招生计划的百分比录取优惠分值北京校部保定校区北京校部保定校区专业组1电气类√√5%5%B0工商管理类(文史)√√10%10%专业组2机械类——√——5%B15能源动力类(能动)√√5%6%自动化类√√5%6%能源动力类(新能源)√——10%——核工程类√——10%——电子信息类√√10%6%法学类(文史)√√15%10%专业组3材料类√——10%——B30管理科学与工程类√——5%——计算机类√√5%6%环境科学与工程类——√——6%数学类√√10%6%外国语言文学类(文史)√√15%10%录取优惠分值说明:“B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即可被录取;“B15”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5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B3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无需折算。高中阶段在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且获得入选资格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即予以录取。所有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写入选专业类;若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相应条件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类的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予以投档,我校按照其入选专业类录取。八、监督机制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人员和考核专家,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2、初审合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3、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4、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九、重要说明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1日。2、初审结果查询:2018年4月底前,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3、测试确认: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的时间确认参加我校测试,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4、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5、自主招生资格查询: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6、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7、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十、联系方式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联系电话:010-61773377  61773020(传真)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联系电话:0312-7523164  7525336(传真)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1: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优惠政策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类一览表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附件1: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优惠政策组别招生专业类名称招生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录取优惠分值北京校部保定校区浙江上海浙江上海专业组1电气类浙江、上海浙江、上海物理物理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0分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工商管理类浙江、上海浙江政治、历史、技术政治、历史、地理专业组2机械类——浙江物理——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5分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能源动力类(能动)浙江、上海浙江、上海物理、化学物理、化学自动化类浙江、上海浙江、上海物理物理能源动力类(新能源)浙江、上海——物理、化学、技术物理、化学核工程类浙江——物理、化学——电子信息类浙江、上海浙江、上海物理物理法学类浙江、上海浙江政治、历史、地理政治、历史、地理专业组3材料类浙江、上海——物理、化学物理、化学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浙江、上海——物理、化学、技术物理、化学计算机类浙江、上海浙江、上海物理物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浙江物理、化学——数学类浙江浙江物理、化学、技术——外国语言文学类浙江、上海浙江无科目限制无科目限制录取优惠分值说明:“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以上即可被录取;其他几档优惠政策依此类推。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类一览表序号招生专业类名称招生地点及所含专业方向所在院系北京校部保定校区1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电子信息类智能电网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3能源动力类(能动)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4机械类——机械工程(输电线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5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6自动化类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7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8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经济与管理学院9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电力技术经济)、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程管理(电力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经济与管理学院10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能源化学工程、应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11能源动力类(新能源)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可再生能源学院12核工程类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科学与工程学院13法学类法学法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14数学类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数理学院15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英语翻译外国语学院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邮编:071003
  • 电话:
    %u0030%u0033%u0031%u0032-%u0037%u0035%u0032%u0033%u0031%u0036%u0034
相关推荐
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石家庄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湖南航空工业职工工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