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
2、 持有有效期内的驾驶证。
外地转入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3.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条件的证明原件。
4.《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境外转入业务材料
1.本人携带驾驶证(非中文的需要正规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2.身份证明(境外人员需要提供护照及本地居留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需要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台湾同胞需要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1.申请人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
2.车管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
3.车管部门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4.车管部门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全景保定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一零七国道
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长城北大街2601
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地址:铝厂街4号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