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率由原规定的3%下调至2%,其中用人单位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2015年统一对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下限为60%
2.缴费基数上限为300%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址
涿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涿州市范阳东路5号
电话:3628910
定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中山东路473号
电话:2589960
安国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安国市药都北大街社保就业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电话:3525002